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须知

  区劳动服务中心每周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12:00时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举办企业现场招聘洽谈会,用工单位免费进场设摊招聘。
  1、参加现场设摊招聘的企业必须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以及招工信息,前来中心职业介绍部办理现场设摊报名手续。设摊招聘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安排。
  2、招聘会现场将免费提供(规格120cmX80cm)手写板供企业填写招聘内容。
  3、已安排设摊招聘的企业人员必须在招聘当天上午9:00时前来本中心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招聘,其设摊位置将另行安排给其他招聘企业。
  4、企业招聘人员在报到时需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工作证件或单位委托招工证明,现场招聘期间佩带本人工作证。
  5、企业招聘人员必须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有关安排,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要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场内吸烟、乱涂乱贴。
  6、企业招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发布的招工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工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7、企业招聘人员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取求职人员的一切费用或扣押证件、物品等,不得从事与招聘内容不符的其他活动。
  8、企业招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如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中心将有权停止其企业参加现场招聘活动。